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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4、应委托人的要示依法提出申诉或控告。
    (二)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
    1、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到人民检察院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有关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;
    2、在审判阶段倍受法到人民法院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有关案件材料;
    3、庭审时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(二审案件不开庭审理的,依法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);
    4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,依法提出异议;
    5、庭审结束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或代理意见。
    三、在非诉讼类法律事务中,我们将尽职作好如下工作:
    (一)担任法律顾问
    1、协助聘请方正确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,对聘请方的重大事宜和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;
    2、参与起草、审核聘请方重要的规章制度;
    3、审核合同,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、谈判工作;
    4、参与聘请方的生要经济活动,提出法律意见,处理法律事务;
    5、接受委托,办事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;
    6、接受委托,参加革纠纷处理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;
    7、开展与聘请方业务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;
    8、配合聘请方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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